澳大利亚新闻网 - 澳大利亚新闻 - 澳大利亚中国新闻门户 | Australia Chinese News Portal

 找回密码

搜索
ACNW QR CODE
ACNW WECHAT QR CODE

英国脱欧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会二次公投吗?

2016-6-27 11:22| 发布者: jenny | 评论: 0

导读: 6月23公投之后,英国成为自1975年以来第一个投票退出欧盟的国家。英镑下跌、黄金上涨、全球市场陷入震荡、各国政要频繁会晤,已有超过两百万人在国会网站上请愿要求举行第二次公投,目前人数还在增长。

英国脱欧


如果把欧盟与英国的关系比作一场延续了43年的婚姻,公投之后会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当前“离婚”是否已然成立?在离婚谈判中英国还有哪些选择?谈判空间有多大呢?

新闻背景:6月23日退欧公投,在全英382个投票区中有46,499,537名英国选民登记参加,实质投票人数占登记人数为72.2%(投票率),其中支持脱欧17,410,742人,占比51.9%,支持留欧16,141,241人,占比48.1%。从区域上看,伦敦和苏格兰、北爱尔兰支持留欧;而威尔士以及英格兰中西部地区支持退欧。从年龄上看,老年人退欧比例高于年轻人。笔者截稿前,已有超过两百万人不满公投结果,而响应William Oliver Healey在下议院网站上发起的请愿。请愿要求是:希望下议院设立一个规则——如果投票率低于75%,多数意见未达到60%的公投结果,应该举行第二次公投。

对此,英国国会发言人回应:退欧公投投票率为72.2%,高于上次大选的投票率66.1%,除了高达84.6%的苏格兰独立公投,鲜有有全国性投票率超过70%,退欧公投投票率相对来说高于历次投票。至于是否发起有关第二次公投的辩论,请愿委员会将在下周二讨论。

退欧公投投票结果双方差距仅有2%,不少选民无法接受简单多数的投票结果。国会关于请愿的规定是,如果有超过十万人的请愿,将被提起议会辩论。但是国会也规定,如果该议题此前刚刚讨论过,或者将来设定了讨论的日程,则可以选择不提交议会讨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议会是否应该理会并采取措施?

凯瑟琳·伯纳德教授(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欧盟法和劳工法学者):请愿制度是由请愿委员会负责的,请愿委员会可以将此请求提交国会辩论。然而,公投结果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虽然不排除二次投票的可能性,但是立法机构一定会对如何安排这一路径有所顾虑,因为会伤害民主的实质。况且,就算立法增加了此类规定,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也无法适用此次公投。

吕晓飞律师(英国神奇圈律所富尔德律师事务所伦敦分所律师,北大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牛津大学商学院全球高管课程讲师。):我的很多金融城朋友看到结果感到伤心、很生气,也有很多人后悔没有去投票,因为退欧增加了很多的不确定性。但是作为一种民主精神,就需要尊重。显然,这个公投是2010年5月卡梅伦上台时就提出来,有六年的时间,经历了双方的讨论和各种电视辩论,和一次历史上参与人数最多的全民公投,如果轻易再来一次公投,那么对于胜利的一方,也会觉得不公平,开此先例,循环往复,贻害无穷。但是在未来与欧盟的谈判中,这样的民意或许可以用作筹码或者台阶。

作为公司法的律师在设计股东协议中,我们可以规定,对于重大事宜需要2/3股东或者多达80%同意才能行,当然是否适用于公投,有待商榷。毕竟,公投已经超出了经济的议题,涉及宪政权利,不能简单比照。


相关阅读

热门新闻 Hot
关闭

友情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手机版|Archiver| 澳洲新闻在线  

Copyright © 2012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ebsite Design Sydney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