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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堵校委会 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罪成面临判监

2017-7-21 15:47| 发布者: rachel | 评论: 0 |来自: 苹果日报

导读: 去年1月26日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讨论学生提出改革诉求,会后校委遭学生包围要求对话,扰攘至凌晨。


时任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被指恐吓校委会主席李国章,高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裁判官昨裁定冯恐吓罪不成立,因不肯定队冧「佢」是否说给李听,但裁定交替性的扰乱秩序罪成立。同被控的副会长李峰琦被裁定阻碍公职人员罪成。裁判官押后判刑,淮两人保释,但强调判监可能性相当高。

冯敬恩(23岁)昨结上港大领汰应讯,离开时感谢公众关心,拒评论本案,只呼吁关心其他抗争者案件。李峰琦(21岁)亦作相同呼吁及拒绝评论。案件去年12月开审前,冯承认刑事损坏会议大楼门框,及企图强行进入罪。冯母和多名港大学生昨旁听,梁颂恒、游蕙祯、黄台仰等亦有到庭。冯母有为儿子写求情信,指他热爱港大,「会拼死守护佢所爱嘅港大」。

事发后李国章形容围堵是暴动、学生犹如吸毒,审讯时他再指冯是煽动示威者的主谋。他供称离开大楼时场面混乱,被人群包围,港大保安经理张宪君护送他。两人称目睹冯在右边2至3米外,望向李叫喊:「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李说闻言感惊慌,忧安全受威胁,有人拉扯其右肩和手臂。

裁判官高伟雄认为李和张证供诚实可靠,但他们与冯相隔四、五层人,没留意冯说出「队冧佢」之前或之后在做甚么;加上冯说「队冧佢」时使用第三身的「佢」而非「你」来描述李,一般理解是说给其他人听,高官说不能断定「队冧佢」该句是说给李听,故不能肯定冯意图令李受惊,裁定刑事恐吓罪不成立。冯闻言舒一口气。

但高伟雄指李当时被包围及用粗口责骂,冯说「队冧佢」后人群加强挤拥,显然冯用意是号召包围人士以武力制止李离开,裁定冯有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扰乱公众秩序罪成。

辩方审讯时指冯敬恩身为学生会会长,不会用「队冧佢」这些三合会用语说出要杀死某人。高伟雄反驳指头两句是阻止李国章离开,自行或号召他人使用武力也可达到这目的,以当时情况来看,冯并非一定不会说出那番话。高官表示不认为所有人在众目睽睽下就不会犯罪,有人乘乱犯案亦非没可能,更指现场有些人可能想用口罩和衣帽掩饰身份,「如果只是正常表达意见,为何需要刻意遮盖容貌?」

与另一被告淮保释 9月判刑

辩方亦质疑李案发时镇定,在庭上充满自信,在政府任要职时经历过不少示威,故他称怕生命有危险及怕被打是夸大及说谎。高伟雄指即使一个人经历多次示威,也不等于当他被人用言语威胁要杀他及被拉扯时,不会有丝毫惧怕。高伟雄又指李国章和张宪君在人群中刚好看到冯说出涉案句子的一刻,非完全没可能。

至于李峰琦的控罪,高伟雄接纳港大保安主任认出李峰琦以双手及身体按压在担架床上,令救护员要放弃用担架床,徒步将在草坪被包围、报称头晕作呕的校委纪文凤送往救护车,裁定李阻碍公职人员罪成。

案件押后至9月21日判刑,先索取背景和社会服务令报告,另索取冯的医疗报告,两人续淮保释,不淮离港。高伟雄得知冯获台湾的大学取录后,批淮他可于9月4日至10日离港前往办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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