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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歌手周云蓬银行办卡遭拒:为何有人为银行辩护

2018-4-3 06:15| 发布者: hubert | 评论: 0 |来自: 今日话题

导读: 最近,盲人歌手周云蓬银行办卡遭拒的新闻,引发关注。


精神病人是常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周云蓬微博维权后,银行向其致歉。银行拒办时,理由是盲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道歉时,则强调不办是自身专业能力不足,绝不是歧视残障人士。

要点速读

1 周云蓬年满十八周岁,心智正常,即使独自去办卡,银行也该为他办好。

2 防风险,不能侵犯残障人士的基本权利,更不能抱着“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心理。

3 保障残疾人的权利,不仅符合道义,收益也远大于成本。

别说有人陪同,就是盲人自己去办卡,银行也该办

这件事的经过是这样的:歌手周云蓬因工作需要,想在深圳中国银行某所办借记卡。虽有经纪人陪同,但因为视觉障碍,被柜员判定为“无民事能力”,办卡遭拒。周云蓬在微博上表示质疑,事件发酵,随后银行向他道歉。

先普及一个法律常识。在《民法总则》中,“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未规定视障人士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认定公民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程序较复杂,主要是看一个人是否具备健全的意识能力或者智力状况,而不是看他是否丧失某项生理机能。

周云蓬年满十八周岁,精神智力正常,还有人陪同,银行理应为其办理业务。

即使周云蓬没人陪同,银行也应该为其办卡。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周云蓬

2012年,中国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也都曾发布通知或文件,要求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保障其享受与其他客户平等权利。

有人会问,万一盲人因为看不见被柜员骗了,或者盲人以没看文件为由,反悔了怎么办?这种担心有些杞人忧天,现在录音、录像技术成熟,银行完全有能力证明盲人了解合同内容。

在向周云蓬道歉后,中国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视障人不需要陪同人,就能进行银行业务办理,会优先进行办理“,“对所有残障人士一视同仁,没有歧视”。

防风险,可能只是一些银行不想担责任的借口

盲人办卡遭拒,并非个案。2016年,26岁的盲人石志刚想办理某行的信用卡,银行以“无法阅读风险提示并签名”为由,拒绝办理。石志刚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

石志刚的遭遇引起了当地视障群体的关注,他们随即在网上开展了银行对盲人服务的调查。他们针对盲人的网络问卷一共收到429份有效反馈,86.7%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被拒绝的经历,64.6%的被调查者称经常光顾的银行网点密码键盘,没有便于视障人辨识的标识。

为残障人士办卡又有法可依,银行也一直强调不会歧视残障人士,那为何有的银行还不愿给他们办卡?无论是石志刚案,还是周云蓬办卡遭拒,总会有银行业人士站出来辩解,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为了防风险:


有法律人士指出,银行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有权拒绝客户的开卡请求,如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拒绝为周云蓬办卡,是因为“有明显理由怀疑其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吗?中行的道歉信告诉我们不是——没办卡是因为自身业务能力不足。


不可否认,银行确实需要防风险,但防风险,不能侵犯残障人士的基本权利,更不能抱着“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心态。其实,从网友的讨论中可以发现,很多时候所谓的防风险不过是员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借口。


如有知乎用户表示,过去在银行工作的时候,曾下来过一份文件,大意是谨慎为聋哑人办卡,因为有犯罪分子利用聋哑人开户,进行诈骗犯罪。而部分聋哑人根本没有防范意识,只管开卡然后到犯罪分子那里拿钱。

这个政策到了网点,直接变成了部分柜员用各种理由搪塞或拒绝为聋哑人办卡。

不想担责任,怕日后麻烦,恐怕才是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不给残障人士办卡的真正原因。

有的人嘴上不承认歧视,心里却仍将残障人士视为累赘

不要急着谴责银行员工自私自利,在现实中,嘴上不说歧视残障人士,却将他们争取正当权利视为找麻烦,觉得他们就该怎样怎样生活的人,不少见。

2017年8月,双眼视力只有0.05的王宠考入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结果学校以安全为由拒绝其入住宿舍。正当网友准备谴责学校的时候,东北师范大学作出回应:学校尚无针对盲人学生的特殊生活环境,但已为王宠租房一套,方便母亲陪读,租房费由学校全额承担。


因为几乎全盲,王宠需要把字号调大,眼睛贴近屏幕才能看清字

结果,舆论迅速反转,不少人选择“站学校”:学校没有针对盲人学生的特殊生活环境,王宠非要住进宿舍,自己不安全,也会给其他学生造成不便;学校提供了住处(两室一厅),已经仁至义尽;国家有针对盲人的单独招考,去学那些专业多好,也好就业……

实际上,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有关于残疾人受教育应当受到帮扶等规定。学校只是履行了法律义务而已,王宠不需要感恩戴德。

残疾人就业面窄是事实,但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就业困难,就限制残疾人选择专业,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制造问题的人”。

然而,一些“站学校”的人,却坚持学校已经仁至义尽,有的还化身高校的财务主管,认为学校负担太重,如此下去,学校更不愿意招残疾人了。

这类人虽然嘴里说不歧视残障人士,但心里还是把残障人士当成社会的负担——既然是负担,寻求帮助就要有度,有了帮助要知足,不能太麻烦别人。

平视残障人士,为他们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收益远大于成本

有人会说,保障残疾人的权利没问题,但修建无障碍设施耗费巨大,残障人士也不能创造多少财富——用大多数人的钱补贴少数人,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

实际上,随着科技进步,盲人学习知识并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困难,现在有很多软件,可以将书面文字转换成语音,通过语音控制功能,盲人也可以完成很多过去无法完成的工作。

如果配套措施完善,他们完全可以胜任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工作,创造的价值不比身体健全者少。


盲人克里斯汀·弗莱舍纳被哈佛法学院录取后,学校为她提供了很多技术装备,以及一条导盲犬,完成学业后,她进入美国国务院工作

国外的不少研究表明,相比于建设无障碍设施,救济残障人士、支持他们独立生活的政府开支更大。如果无障碍设施完备,残障人士可以独立生活和工作,他们不但不需要政府帮助,还能产生与普通人相当(甚至更多)的经济效益。

以美国为例,在通过《残疾人法案》早期(1990年),很多企业也有顾虑,担心雇佣残障人士会增加成本,影响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但结果是,雇佣残障人士可以提高产品美誉度,扩大产品市场,提高员工士气,而且在工厂里,为残疾员工建设无障碍设施的成本也不像想象得那么高……总之,雇佣残障人士的顾虑有些多余,收益被大大低估。

20多年来,《残疾人法案》帮助数百万美国人像正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这就是人们初到美国,觉得那里残障人士很多的原因——他们能很方便的走出家门。


公交无障碍设施

一个好社会,不应遗弃任何人。这不仅符合社会公义,也是让残障人士各尽所能,实现人生的价值。

周云蓬曾写过“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愿他不会再写一首“不要做中国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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