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年纪大,行动不便,老人在狱中两次骨折,以至于病魔缠身,只能卧床休养,亲属以其“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保外就医,可被监狱方面以不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 消息一出来,令人十分心寒,一个85岁的老人,浑身疾病,即便不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也能找到保外就医的法律支持,为什么偏偏不能让一个年纪这么大的老人出去好好养病呢?监狱方面在担心什么呢? 且很多法律人质疑,寻衅滋事罪本是一个口袋罪,一个80多岁的老人去上访,能滋什么事呢?此罪名是否合适?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8月17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五名老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5被告人六年至八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从图片上可以看出,这五名恶势力几乎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而这样的老人却被罗山县人民法院认定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着实让人难以相信。 百度了一下恶势力的定义,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 怎么看,这样的老人也不具备恶势力的特征,且罪名又是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适用一切不顺从者,可如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的抗争,也被认定为犯罪,这不是助长不法势力的气焰 ,让好人蒙冤受屈吗? 宣判后,五被告人均表示要求上诉。 国家大力支持扫黑除恶,支持的是扫真正的黑,除真正的恶,而不是将拳头挥向手无寸铁的老年人,切不可放走了真正的恶人,冤枉了好人,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良心,让老人真正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体现了国家的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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