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杭州保姆放火案开庭,穿着黑色套头衫的莫焕晶在三名法警押解下进入法庭。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此前报道,去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判决书如下: 图源: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
Copyright © 2012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ebsite Design Syd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