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7-19 11:45| 发布者: hubert | 评论: 0 |来自: BBC
而中国民众,无论身居大陆或台湾,都纷纷表示愤懑抗议。 其实,愤懑抗议,大可不必,因为这个仲裁案自始就不曾涉及任何具体的“海域划界”或“领土主权”的问题——这也是仲裁请求方菲律宾自己强调的——否则仲裁庭就根本无法“假装”享有管辖权。其结果就是:中国大可以继续主张在南沙岛礁的主权,继续推展“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宽大政策。 欢欣鼓舞,也大可不必,因为这样百年难得一见的“全面式”的仲裁裁决,更加自我证明了它的草率、简化、违法与无效。 问题是,未来这一裁决可能还会对菲律宾产生不可控制的困难或麻烦。 这一仲裁裁决对于中国有着在舆论上的重大损失——要扳回一城,不是不可能,只是很费力气。因为长久以来,中国的国际舆论力量,始终还不能和美国这样的强权国家相比。但是,为什么说:仲裁裁决对于菲律宾也没有好处,甚至于还有很大的害处呢? 要了解菲律宾犯下的错误,就不得不在此讨论一下,中国主张的这条南海U形线,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法律意义。尽管中国政府一直没有很明白地把它的法律性质说清楚,但是,从南海U形线的画法、位置来观察、分析,其中的答案就很清楚了。 归纳起来,南海U形线有下面几个特点: 1) 它被分成11条不连续的断续线。(后来被划为9段,前年又被划为10段。) 2) 每一条段线都是按照陆地疆界线的画法画成的,并非简单一段实线。 3) 每一条段线的位置都画在中国的小岛礁和邻国的大陆或大岛的中间位置。 4) 在东南部分的某一段线上,还画出了一条分叉线,将菲律宾与东马来西亚之间的海域也分开了。 5) 在最东北部分的段线,已经超出了南海的范围,进入了太平洋海域。 基于这些特点,我们自然可以得出下列结论: 第一、它显然是一条海上的国界线,有意将中国与邻国重叠的海域,划分出海洋疆界。而在线内的南海几个小群岛,都是中国人民按照国际法上“先占取得”的法理,已经取得主权的领土。 对于这一点,其实世界各国过去一直都没有任何反对。 在1940—1960年代,印尼政府教育部“审定合格”的印尼华侨学校专用的中国地理、历史教科书中,都包含了南海地图、U形线及相关的文字记述。 在1956年秋天,菲律宾克洛马兄弟所谓的“发现卡拉扬群岛无主地”的闹剧中,菲律宾政府以及克洛马本人都很快地向中华民国政府提出了道歉。克洛马还亲自前往马尼拉的中国大使馆,将他们从太平岛偷走的青天白日国旗,返还给中国使馆。 在1958年9月,越南(北越)总理范文同以正式国书的形式,向中国(大陆)的周恩来总理郑重表明:越南赞同、支持中国政府提出的12海里领海声明,其中明文规定:适用于“包含西沙、南沙群岛在内的中国所有领土”。 在1960年12月21日,美国加州旧金山军事顾问团总部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向中华民国政府国防部“请求许可”,要求登陆南沙群岛从事大地基准点的测量活动。 事实很简单,世界各国一直都认同西沙、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包含今天做出客观姿态、对岛礁主权归属声称“不持立场”的美国在内。 第二、它的内部水域只能被认定是一种“特殊的历史性水域”。中国人民经历千百年的实践,在南海地区,享有诸多既得利益、既得权利和相对应的义务。例如:捕鱼采集、管理渔民渔船、搜捕逃犯、整肃海盗、从事天文水文等科学研究、水师巡弋海疆、搜救遇难船舶、管理航线安全、驱逐侵入者、设定官府辖区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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